散文的随笔

时间:2025-02-11 10:05:28
关于散文的随笔集合15篇

关于散文的随笔集合15篇

在平凡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说起散文,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?散文是抒发作文真情实感,写作方式灵活的记叙类文学体裁。什么样的散文才是真正的好散文呢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散文的随笔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
关于散文的随笔1

风儿吹动枝桠,落叶随性地飘飘洒洒,翻卷着,摇摆着,凄清也无话。昨日雨下,是否洗亮了你的脸颊。点点滴滴,可是你满怀的牵挂?

落叶纷飞,独立半青半黄的柳树旁,也生出些感慨来。思绪随着落叶翻转,忽忆起杨柳依依的春夏,漫山花开,满园青翠,还有一望无垠的麦浪。彼时虽没有红尘风雅之情怀,却也常常迷醉于山水田园之间。傍晚放学追蝶忘归,周末河边捉鱼弄湿裤袜,山上拾柴生火,苹果园里撵青蛙。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,心思纯净,其中无忧,乐亦无穷。最喜金黄的秋天,环绕村庄的玉米林尽去,极目望去,顿感空旷,或许因着收获,心情也是喜悦的。最最难忘的是家里满园的苹果和满院的葡萄,金黄的、火红的苹果压弯枝头,紫红的葡萄挂满篱墙。置身其中,凑过去嗅,只闻着香味就醉了……陶醉过后,想起雪茫茫的冬天,一家人围在炉火旁取暖,拉着家常。无论贫穷或富贵,这便是最真的幸福吧。

一阵风至,片片柳叶坠下,感受着入冬的凄清与眼前的飘零,叹如今,物非人非,空悲切!往事不可追,踱步前行,只影陌上,且悲且喜。不知是谁曾说过:“想念一个人,鼻子发酸,心发疼”,或许是因为爱情。若是思念至亲,则是“心发疼,鼻发酸,呼吸之间,痛遍四肢百骸”。近十年了,您在那边是否安好?或许因为你早已厌倦尘而世的喧扰,才急着踏上了奈何桥!或是我伤了你的心,你对这苦也彷徨的生活再无牵恋。只是你匆匆走远,影只形单,现在可也有人相伴?你更不知道,年复一年,思念弥深,尤其在寂静的夜晚,垂下头来,紧闭双眼,任热泪随眼角肆意流淌。窗外黯淡月光,无语话凄凉。

我在悲凉的冬季感伤,伤感于飘无所依的落叶,一如孤苦伶仃的人儿。回首千寻,泪也千行。仰望苍穹,寻着佛祖的方向,希望能拂去深深的迷惘,更盼望他能指点我你的近况。今生我们父子缘浅,还没来得及报答您的恩情,若得来生,定当做牛做马。我在这里祈愿,愿你在那里幸福温暖。

关于散文的随笔2

逝者如斯,

不舍昼夜,

青春如烟,

恍惚间,

湮灭在天地间。

仰望天地苍穹,

只感自身渺小,

徒增伤悲。

听海子说过:

吹往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。

我不知道——

仰望苍穹的眼能否看得比苍穹更远。

或许吧,

没人能告诉答案。

但是,

何必要追寻那虚无缥缈的、

或许本来就不存在的答案呢?

事实就是那样。

关于散文的随笔3

我喜欢夏天,许是因为夏日的阳光充足,光线明亮,会加深视觉的记忆,所以,夏天里的那些故事才那么清晰。

喜欢夏天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那就是夏天可以穿各式各样的美丽的裙子,而裙子可以将一个女人的美淋漓尽致地展示。飘逸的、妩媚的。热情的、淑女的……洋溢着各种味道的裙子,只要你喜欢,你可以用裙子尽情张扬你的个性,让女人的魅力在夏天,而夏天也因女人而更美丽。

夏天,无疑是女人的季节!

喜欢穿裙子没有错,裙子美丽,给足女人面子,然,裙子却也最能暴露一个女人的缺陷,尤其是双腿的不完美。如果你的腿是萝卜腿;如果你的腿有着小时候淘气留下的疤痕;如果你的肤色太黑、汗毛太重……天啊,这样的你,还敢穿风姿绰约的短裙吗?难道就要与心爱的裙子告别注定与美丽擦肩吗?不情愿,真的不情愿呢!

别着急,先天不足后天弥补,毕竟天生丽质的女人也不能比比皆是,女人爱美还要会美,才不枉做女人呢。丝袜,这时候就可以闪亮登场了!薄薄的长筒袜、连裤袜,将你的双腿轻盈地裹住,或黑色,或接近于肤色,尽心尽力地把双腿的缺陷贴心隐匿,将你双腿的魅力尽可能地放大。这个时候,你完全可以放心地穿上挚爱的裙子,登上挚爱的鞋子,穿街走巷,市井、花园花枝招展地走过。

没错,我喜欢丝袜,尤其是长筒丝袜。因为我的皮肤很黑,我需要丝袜帮我遮掩。所以我爱丝袜,等同爱裙子。

也有人将丝袜和性感这个词联系起来,说穿丝袜的女人更加性感,而我,喜欢反过来说——穿丝袜的女人更加感性,更加具有女人味。甚至我觉得穿上长长的丝袜,整个人也有自信了呢。

我最早拥有的一双长筒袜要追溯到25年前。

那年夏天我小学毕业,考入了镇里的重点中学,这在当时是非常值得骄傲的一件事,因为我们村乃至我们联小也只有我一个人考入了那所中学。

爸爸高兴之余,为我买了很多我喜欢的东西,诸如手表、裙子啊什么的。可我最想要的是一双长筒袜,其实86年农村里实在少有人穿长筒袜,长筒袜还是个稀罕物,我也只是在电视里看见的。几乎一见钟情,特别希望拥有一双长筒袜,那时候,我就觉得长筒袜可以让一个女孩更美。

爸爸把我带到镇里的供销社,我终于找到了长筒袜。其实也不能算作长筒袜,刚刚能盖过膝盖,而且比在我电视上见到的长筒丝袜要厚一些,有一些花纹,颜色比较暗,土灰色,但我依然喜欢至极。记得当时的那双袜子的价钱大概是接近六元钱,应该算是奢侈品了,但见我喜欢,爸爸还是毫不犹豫地为我买了下来。

我抱着那双袜子回家,一路上左看右看,迫不及待地想穿上它,再穿上我那条天蓝色百褶裙转圈圈,心里越想越美。

到了家,急忙打开透明包装,看了又看,甚至将它贴在脸上摩挲,终究我还是没舍得穿,想着开学再穿吧,暑假两个月呢,开学穿上它去见新同学。

我把长筒袜放在我的小抽屉里,偶尔还要去看看,去摸摸,心里盼望着快点开学。

只是没想到,两天后的清晨我打开小抽屉,我的宝贝长筒袜不翼而飞了。

我立刻翻箱倒柜地找,没找到。

于是我又大呼小叫,妈妈也觉得奇怪,可我们翻遍这个屋子还是没有找到。难不成长筒袜长腿飞了?我既难过又不死心,最后终于想起我那个顽皮的弟弟。

弟弟比我小四岁,非常淘气,常常今天拿我一个本,明天拿我一支笔,无论我怎么不给他好脸色,他也乐此不疲。可他是个男孩子啊,他拿我长筒袜干嘛啊?

我哭出声。于是,里头外头地找弟弟,妈妈说他去上学了。

我都难过得糊涂了,我们小学毕业生考试早,放假早,弟弟才二年级,还在上学呢。

于是,我疯了一般跑出家门,顺着大街追赶弟弟。

还好,在村口追上了他,这小子手插在裤兜正晃悠悠不紧不慢地走呢。

我没说话,一把拽住他,掀开他的裤腿,天啊,我一次没穿过的长筒袜真的在他脚下。

我气得脸红脖子粗,扼令他立马脱下来。

弟弟也不示弱,平时我们俩打架,常常是他 ……此处隐藏10018个字……桥两边人影绰绰,湖上小舟轻泛,有悠扬柔美的二胡声传来。原来这就是后海,雪小禅说,曾经在这里住过的人留下了淡淡的味道——那是什么味道?我努力地嗅着,嗅到了唯美,风俗,烟火,前世,大气……

我喜欢行走,一个人,或者几个人,看临近的风景,或者去很远的远方,那时候心情高或者低,全由自己支配。譬如现在我慢慢走在后海的北岸边,一边是渐渐被黑夜染透的后海水,霓虹倒映着,岸边烟柳轻轻摇曳着,安静的,迷离的;一边是各式酒吧,朦胧诗般后现代风格的,仿古风韵的,仿佛在穿越。

关于散文的随笔13

俗话说的好,父爱如山,母爱似海。一件小小的事里,却饱含了父母浓浓的爱。

每周星期天的早上,爸爸都要骑着自行车,带着我出去玩。我们到狗集上去看狗,在花市上去观花,有时还缠着他给我买一盆花。

每天早上,爸爸妈妈都会早早的起床,唱着歌儿给我做早饭,我起床了,打开故事机,和爸爸妈妈一起,坐在餐桌旁边说边吃,然后高高兴兴的上班上学去。这时是我觉得最温暖的时刻,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刻。

在我做作业时,妈妈不看电视也不看手机,拿着一本书在旁边陪着我,我们共同学习着。晚上,妈妈都会和我进行亲子阅读,这时客厅里只有妈妈读书的声音,这声音让我感到幸福和温暖。

也许你们会说这些事很小,但它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最后我要说:“爸爸妈妈我爱你们!”

关于散文的随笔14

自小就喜欢珍珠。只是年少时家庭拮据,只偶或间在看到的电影里见过它一次,便惊为天物,欢喜在心,念念不忘了。

小时候妈妈告诉我,珍珠是美人鱼的眼泪,是美丽的人鱼公主思念挚爱的王子时滴落到大海里的眼泪。喜欢幻想的我很乐意接受那个凄美的传说,心底里好一阵子计较那个王子为什么要惹得人鱼公主哭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我知道了珍珠和人鱼公主没有什么关系了,它其实是一颗沙粒在不经意间进入了蚌的体内慢慢形成的。也许,是蚌流的眼泪吧?

谁流的眼泪,谁的心才会疼。我一直相信世间万物都一样,无论你是一个人,或是上小学时,我的一个语文老师颈子上就戴了一串珍珠项链。那时的我,每天盼着上语文课竟成痴,两颗乌溜溜的黑眼珠盯着那一串透着美丽洁净光泽的珠子,生生地被它夺了三魂六魄,根本听不进老师在讲些什么。可想而知,那个痴傻的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多数都是驴唇不对马嘴的,因为心思根本就没放在听课上,自然就引来了同学们的嘲笑和老师的恨铁不成钢。那时的语文成绩除了作文,其余的考得都不可避免地一塌糊涂了。后来,语文老师调离了我在的学校,我心里念念不忘的不是师恩,居然是她戴的珍珠!好一阵子难过呢。现在想来真的是对不起老师的教诲了,不过后来我的心收回来了,语文成绩也渐渐赶了上来,内心深处对珍珠的喜爱一直未变,愈来愈浓。整个学生时代,我最大的渴望便是快点儿毕业,参加工作后自己赚了钱就可以买属于自己的珍珠了。

恋爱的时候,我说我最爱珍珠,他听了便信誓旦旦地说不管天涯海角,只要我喜欢他就会为我寻来世间最美丽的珍珠给我。虽然,也知道他在哄我开心,可那时正是你侬我侬的缱绻时光,听了他的誓言心下自然是欢喜到了极点。后来分开了,后来明白自己不过把缱绻一时当成了缠绵一世,于是,他送的那枚珍珠吊坠竟也成了我心底的沙粒。每每打开梳妆台的小抽屉,看到它静静地呆在角落里,那样美好,那般通体洁白莹润,心底的沙粒竟渐渐地浮在了眼睛里,咯得一双眸子生疼。

泪水是咸的,海水也是咸的。那些年,那些人,那些感觉犹如一粒微沙只是在不经意间落入了我的心里。可是,若是人的心被红尘里的得失蒙的太久了,不会生长出珍珠只会丛生出布满了刺的埋怨。

现在,前前后后林林总总也有了几粒珍珠饰品。有耳坠,有戒指,有吊坠,就连衣服,鞋子也钟情镶了珍珠的。只是,却再也找不到年少时那种捧在掌心里却怦然于心的悸动了。再后来,自己被现实和生活折腾得疲于奔命,每天像个上了发条的闹钟,喜欢还在,只是很少像从前那样静下心来看它了。

是我在这个春日的一个午后,翻看我旧时的日记,看到我年少时对珍珠的执着和狂热,看到了曾经的我如珍珠般纯净,莹润的青春。珍珠,一直在那里,那样美好。它没有钻石的璀璨耀眼,没有水晶的绚烂夺目,温润细腻的光泽让她像极了一个温婉美丽的女子,从大海的深处带着一种神秘的优雅款款而来。一颦一笑,步步生姿。永远,那样美好纯洁,永远,那样绝世脱俗。

幸好,她没有被红尘里的世俗污浊,幸好。

光阴逝去,她依然在世间,依然在我的记忆里莹润光洁,美好如初。

合上日记,走到镜子前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光阴倚在我的眼角开出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涟漪,是的,岁月忽已晚,我会老去,珍珠却不会,我会守着它,守着那个洁净的远逝的少年梦渐渐老去。

一段老去的光阴可以成就一粒珍珠,也会湮没一颗沙粒。关键是,心有没有捕捉到属于自己的幸福。好多时候,幸福,其实就是我们心底一颗痛并快乐着的珍珠,冷暖自知。

关于散文的随笔15

直到现在,还没有恢复到以前上班的正常状态!酒是吃了几顿,亲友间的相聚是一种情谊的加重,互相的走访除了有一次坐下来聊聊说说的机会,毕竟平时大家都有工作,都要有生活而奔波,另外就是借此机会来加深一下感情,让在亲情不在岁月的流逝中流失。不知为什么大家一定要喝酒,也没感觉到喝了酒后有什么好处,只不过大家都是如此,慢慢地习惯了这种辛辣的滋味,喜欢上了喝了酒后刺激大脑的兴奋。有过初次喝酒伶仃大醉的体会;有过同学分别聚餐那种放开豪饮,扶墙进,扶墙出,墙把人推倒的经历;更有从开始下乡不会喝酒,但仍被热情地倒上一杯,一点一点锻炼,一点一点培养的过程;终于到了现在,能喝上一些,但不多,又似乎上了瘾儿:在孤独寂寞时,在失意无聊时,在困乏疲惫时,在招朋待友时,也会拿出酒杯,或白或啤。中国的酒源远流长,甚至形成了内涵丰富的酒文化。而酒桌上的规矩、故事、玄机也颇多,不过对于生性愚顿的我来说,想不明白,学不会,索性不再去琢磨。刚上班那阵子老领导就在酒桌上提醒我,要在酒场上会说会喝,不但要练量,更要练说,学会劝酒、陪酒。可惜我直到现在,仍没有学会,在酒场上最爱做的就是,喝得兴奋时把杯端起,非得要干!多固定是多过,一次在同学学校里喝酒,塑料桶装的高度散白酒,一口下去,我就没了记忆,据后来同学说是站起来喝酒,倒下来到了桌子底下,也许,只要沾过酒的人,谁没有过类似的“英雄”事迹呢?

只要感情有,喝啥都是酒。不管中不中,先得来三盅。呵呵,平时听听这些酒词酒令,也十分有趣。更有那些酒杯一端,政策放宽之类的真知灼言奈人寻味。现实中就是这样,酒场即是亲友们加深感情的一种方法,更是办事疏通关系的一种重要途径。不好办事?请一桌。办好了感谢感谢,喝一顿。于是,每天都有宴,无酒不成席!于是,再小的城镇,也有大大小小的饭馆酒楼。不同的人物,进出着不同的酒楼;办不同的事,请不同的人,也是分成不同的档次,有着不同的说法。

你别看我说的这么多,其实对这些还是:不会!喝酒别遇上我,遇上了我别和我叫劲,和我叫劲你别怕,怕了你也别后悔,至多同醉,不醉不归,应该是最高境界!那些喝好不是喝倒纯粹是骗人的,至少在酒场上不能相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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